为有效遏制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辖区道路交通易堵和易发生交通事故的路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投入使用前已分批次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示。根据工作要求,现将因道路名称变更后及地点迁移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情况再次公示如下: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通过有信号灯控制路口时,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不按照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停车;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涉牌涉证;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自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1日,为电子监控设备公示时间,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公示结束后,经上级公安交管部门审核后启用。
车辆所有人可通过互联网“交管12123”或手机App“交管12123”查询车辆违法信息。
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周知,自觉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安全、文明、守法出行,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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